各位考生: 根据2021我区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递补、补录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现就高校毕业生递补、补录合格人员体检、政审、资格复审及派遣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 (一)考生在资格复审和派遣前,自行前往我区地市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相关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二、考察政审 考生在资格复审和派遣前,须填写《2021年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政审表》,由考生毕业院校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服务单位对考生进行考察政审,在政审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重点考察考生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政治表现,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资格复审及派遣 (一)资格复审及派遣时间 2021年11月5日 9:30-18:00 (二)资格复审及派遣地点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综合评价楼一楼(拉萨市人才巷2号)。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严格按照拉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配合做好体温测量,并全程佩戴口罩,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派遣场所内。 (二)考生须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资格复审和派遣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参加并配合做好派遣工作。 (三)派遣时考生必须到达现场并按以下顺序整理提交相应材料,由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办理派遣手续,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体检报告原件。 2.政审表原件。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因助学贷款未按时拿到毕业证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毕业院校和银行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下载。 5.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请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 6.就业报到证原件或就业推荐函。区外院校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报到证原件,区内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厅高校中心开具的就业推荐函。成人脱产毕业生、自学考试毕业生、西部计划志愿者无须提供。西藏在编在岗干部职工、驻藏部队干部士官家属须提供干部职工所在单位的证明材料。 7.诚信报考承诺书原件(需手写签名,并按手印)。 8.服务期满证书复印件。此项仅限服务期满西部计划志愿者和“三支一扶”人员提供。 (四)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无正当理由,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和派遣,必须在规定期限内赴用人单位报到,否则,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六)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和派遣的,需按照附件3填写延期派遣申请书,并传真予以备案。 特此通知。 附件:1.诚信报考承诺书 3.派遣延期申请书 联系电话:0891—6845892 (传真),0891-6845870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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