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负稳岗扩就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藏人社发〔2021〕63号)规定,经审核西藏农牧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7家自治区区直企业符合享受稳岗返还政策,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2月28日至2022年3月11日。有关单位及个人如有异议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向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反映。
附件:西藏自治区区直符合享受2021年第五批稳岗返还企业名单
通讯地址:西藏拉萨市夺底路24号 邮编:850000 电话:0891-6323768 0891-6323689(传真)
西藏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 2022年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