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负稳岗扩就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藏人社发〔2021〕63号)等文件规定,经审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行等44家自治区本级、成办和格办企业符合享受稳岗返还政策。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17日至2021年11月23日。有关单位及个人如有异议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向自治区劳动就业服务局反映。 通讯地址:西藏拉萨市夺底路24号 邮编:850000 电话:0891-6323768 0891-6323689(传真)
附件:西藏自治区本级、成办和格办符合享受2021年第二批稳岗返还企业名单
西藏自治区劳动就业服务局 2021年11月15日 |